2021-03-19_策略报告_税务评论:海关视角下的行政处罚法修订影响浅析_德勤
- 报告编号:200406
- 报告名称:税务评论:海关视角下的行政处罚法修订影响浅析_德勤
- 报告来源:互联网用户上传
- 关键词:行研报告
- 报告页数:5 页
- 预览页数:2
- 报告格式:pdf
- 上传时间:2024-09-16
- 简介摘要: (原创分析) 这篇税务评论文章主要讨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海关行政处罚规定的影响和预期变化。文章从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包括新增不予处罚的情形、规范行政处罚的种类、调整相关的时限规定、明确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提升处罚过程透明度等。 一、新增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确立了“首违不罚”的原则,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预期海关行政处罚规则也将引入该项规定,并可能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此外,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新增了关于主观过错的规定,下一步在海关领域可能将研究出台有关当事人主观过错认定的程序规则,以保障上述条款的实施。 二、规范行政处罚的种类 在警告、罚款等现有行政处罚种类的基础上,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新增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类别。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划入海关系统和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及AEO制度的实施,未来海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将有所扩充。 三、调整相关的时限规定 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公正执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办案、听证、追责等重要时限做出调整。海关行政处罚的相关时限也会进行相应的修改,包括设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限、延长部分案件追责期限以及放宽听证要求的提出时限等。 四、建议 企业需准确把握海关行政处罚规定的重要变化,提高合规水平,有效避免因违法行为带来的不利后果。企业可以建立定期的进出口风险自查机制,及时识别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并纠正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行为。同时,企业应关注海关行政处罚相关政策和海关实践的进展,通过海关官网等平台及时了解海关行政处罚的最新变化。 总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海关行政处罚规定产生了重要影响,企业需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本报告共 5 页, 提供前 2 页预览. 无水印的全部内容, 请购买后下载查看, 谢谢您!
点赞